详细信息
一、适应对象
凡与认证项目有关的并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45周岁以下的在职工作人员,各大专院校和各高职技术院校的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可参加培训、考试。
二、报名方法与须知
(一)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 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在校生报考员级,工作未满一年的,报考高级员级,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报考初级,三年以上八年以下报考中级,八年以上报考高级。
2、 高职专科学历工作未满一年报考初级,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报考中级,五年以上报考高级。
3、 本科以上工作未满一年报考初级,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报考中级,四年以上报考高级。
4、 社会在职人员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工作三年以下报考初级,三年以上八年以下报考中级,八年以上报考高级。
(二) 报名日期
3月1日—3月30日 5月1日—5月30日 7月1日—7月30日
9月1日—9月30日 11月1日—11月30日
(三) 报名须知
1、 本专业技术等级考试为专业权威认证标准,适用于各企事业用人单位。
2、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
3、 未取得助理师级以上认证的不得越级报考。
4、 持原有国家技术资格认证和取得国家级技术成果获奖者,可在原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报考标准。
5、 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审核,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5张,2寸照片3张,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全国专业技术等级考试学员档案表》,并按收费标准交纳费用,复印件存档。
6、 各地方考试培训基地应按照全国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中心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7、 报名地点:全国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管理中心各培训基地。
8、报名咨询电话:13701277487,接收报名资料邮箱365090229@qq.com